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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大同中学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

发布时间:2018-11-09  点击量:3922次  分享至

因工作需要,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
岗位描述:

兴华校区办公室干事1人:承担学校党务、文秘以及协助接待等工作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 (一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;

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;

(三)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;

(四)性别不限,年龄35周岁以下

(五)中共党员,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备较好文字功底并熟悉计算机操作技术,文秘或者中文专业优先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  (一)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

   1.发布招聘信息:

招聘信息于2018117日至11日在思明教育网(http://www.smjy.net/)学校外网(http://www.datong.xmedu.cn/)发布。

2.报名方式:

20181111日前将下载填写的《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》(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)(详见附件1)发至dtzx_bgs@163.com邮箱。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、并提供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原件(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)和复印件(1)

    3.报名时间: 2018117111117

联系人:陈老师   咨询电话:0592-5929006

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筛选,并将初审合格并经筛选入围人员电话告知应聘人员。

(三)考试办法
 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,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    (四)体检

考核合格者,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。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放弃资格。本次招聘体检参照《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》的要求执行,体检费用个人自理。

   (五)公示

   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、体检结果,择优确定拟聘人选,并在学校外网公示3个工作日。

(六)办理聘用手续

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由我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。

 (七)待遇按学校辅助岗位人员给付。

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大同中学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附件:《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》

厦门市大同中学

2018116

附件: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.docx

温馨提示:信息转载于网络,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,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,谨防上当受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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